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4-JLJZGC-DF1005
2.项目名称:某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某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和田地区皮山县赛图拉镇东端,海拔4200米,工程内容包括:新建3条24芯直埋光缆,分别接入不同地点,同时需安装、调试相关配套音视频及网络设备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6.本项目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1899571.98元(含暂列金150000元),大写:壹佰捌拾玖万玖仟伍佰柒拾壹元玖角捌分。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五)投标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明文件。
(六)投标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七)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等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有不低于5年的工作经验。
(八)投标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或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附各网站查询截图)。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每日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19:30。
(二)申领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进入随行易交易(新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xj.enjoy5191.co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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