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市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株石发改审〔2023〕3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石峰区清响田保护圈湘江堤防达标建设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石峰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项目防洪标准采用100年一遇洪水标准设计,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别。工程范围为湘江堤防霞湾段,整治长度1158m,工程河段桩号为K0+000~K1+158,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堤身加高培厚1.158km,生态连锁块护坡 1.158km,穿堤涵闸出口改造6处,增设挡土墙保护已建排涝泵站。项目概算总投资约2134.03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2.4.3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60天(日历日,下同),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5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3投标人近 5年内(指 2020年 2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 个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606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标的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从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堤渠等级、堤防级别、水库等级、坝高、排灌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 2 项。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8信誉:
3.8.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8.2投标人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政办发[2024]2号文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2024〕2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1);□综合评估法(2)。
6.招标文件的获取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 2 月 8 日至2025年 2 月 28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zzzyjy.cn/)工程建设—水利水电—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工程建设系统入口-免费注册链接,进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进行注册登记。
7.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5年 2 月 28 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28686717。
10.特别提示10.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2021〕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株政办发〔2024〕2号)的要求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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